首先我們來看看什么是年終獎?
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(guān)、企事業(yè)單位等扣繳義務(wù)人根據(jù)其全年經(jīng)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(yè)績的綜合考核情況,向雇員發(fā)放的一次性獎金。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、薪金所得計算納稅,在一個納稅年度內(nèi),對每一個納稅人,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。
俏霖講稅提醒: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,如半年獎、季度獎、加班獎、先進獎、考勤獎等,一律與當月工資、薪金收入合并,按稅法規(guī)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年終獎繳稅算法
根據(jù)國稅總局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,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為:先將雇員當月內(nèi)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,除以12個月,按其商數(shù)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(shù),這種是針對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稅法規(guī)定的費用扣除額(5000元)的情況。
如果在發(fā)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,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(guī)定的費用扣除額,應(yīng)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 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”后的余額,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(shù)。
這里有兩個計稅方式可以選擇:
一、不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
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(shù)額,按照按月?lián)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,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(shù),單獨計算納稅。
計算方式:一次性獎金應(yīng)納稅額=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
二、 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
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除了可選擇單獨計稅外,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。
以上兩個方式均由個人自行決定選擇適用,那么,我們該選擇哪一種方式是最合適自己的的呢?
我們通過以下案例來分析看看:
案例1:小張2023年稅前工資70000元,各類津貼20000元,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(dān)部分為8000元,無其他扣除項目,綜合上述年度工資,小張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50000元,假設(shè)按綜合計稅的方式計算年終一次獎金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呢?
解析:
年終獎金及年度工資綜合個人所得稅合計=〔(70000+20000-60000+50000)-8000〕*10%-2520=4680(元)
案例2:小張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50000元,假設(shè)按單獨計稅的方式計算年終一次獎金個人所得稅是多少呢?
解析:
確定稅率:50000/12=4166.70 則稅率為10%
單獨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稅=50000×10%-210=4790(元)
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,小張可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起計稅。
【政策依據(jù)】財政部 稅務(wù)總局公告2023年第2號
所以,
小伙伴們要根據(jù)實際情況
來選擇適合自己的計稅方式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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